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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,为了完善汽车以旧换新政策,提高政策吸引力,进一步加快老旧汽车跟新,扩大汽车消费,促进节能和资源有效利用,根据国家和省《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》的规定精神,凡在2009年6月1号至2010年5月31日期间按规定将老旧汽车报废(交售报废汽车专营公司)并购买新车的单位和个人均能享受汽车以旧换新补贴。
一,报废汽车更新和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、
(一)报废老旧汽车的补贴标准:
报废中型载货车,每辆补贴人民币13000元;
报废轻型载货车,每辆补贴人民币9000元;
报废微型载货车,每辆补贴人民币6000元;
报废中型载客车,每辆补贴人民币11000元;
(二)报废(黄标车)的补贴标准;
报废重型载货车,每辆补贴人民币18000元;
报废中型载货车,每辆补贴人民币13000元;
报废轻型载货车,每辆补贴人民币9000元;
报废微型载货车,每辆补贴人民币6000元;
报废大型载客车,每辆补贴人民币18000元;
报废中型载客车,每辆补贴人民币11000元;
报废小型载客车(不含轿车),每辆补贴人民币7000元;
报废微型载客车(不含轿车),每辆补贴人民币5000元;
报废1.35升及以上排量轿车,每辆补贴人民币18000元;
报废1升(不含)---1.35升(不含)排量轿车,每辆补贴人民币10000元;
报废1升以下排量轿车,专项作业车,补贴标准仍为每辆补贴人民币6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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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信部印发“电池行业清洁生产实施方案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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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余项国标待批 电动车市场准入门槛或提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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